← Back to document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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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府办〔2022〕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列入《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的程序实施,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听证程序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 规定》实行。 三、《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的,承办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应按规定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进行调整。 附件:揭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附件揭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1编制《揭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揭阳市自然资源局2编制《揭阳市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年)》揭阳市自然资源局3编制《揭阳市中心城区客运场站专项规划》揭阳市自然资源局4编制《揭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揭阳市自然资源局5制定《揭阳市部分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方案》揭阳市生态环境局6修编《揭阳市区燃气工程专项规划》揭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7编制《揭阳市中心城区公交线网专项规划(2021-2035)》揭阳市交通运输局8编制《揭阳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2020-2035年)》揭阳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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