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EL ARIF RONY等3名外国人居留事由发生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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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居留事由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外国人予以公告。 EL ARIF RONY,男,国籍:黎巴嫩,护照号码:RL3645184,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0387566,有效期至:2020年11月04日。该人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0年03月18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04420200109381)。 ADEYEMI MOBOLAJI KOLADE,男,国籍:加拿大,护照号码:GK661219,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0230945,有效期至:2020年06月25日。该人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0年03月12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10420200223062)。 ZHOU SHERWIN SHIYUN,男,国籍:美国,护照号码:569594636,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09107598,有效期至:2020年07月13日。该人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0年03月04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12420200226157)。 请上述持证人于10日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者,其所持上述签证证件将被宣布作废。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0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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