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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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3年2月24日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支光南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克难奋进、承压而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站上新起点、迈向新征程。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奋力谱写揭阳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关于揭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的决议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揭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揭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揭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揭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于揭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揭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揭阳市2023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揭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揭阳市2023年市级预算。关于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熹副主任代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关于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利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关于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克敏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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