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汕尾市本级“一张身份证(电子证照)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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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1〕2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纵深推进全市“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我市政务服务效能,按照《汕尾市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经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现将汕尾市本级“一张身份证(电子证照)通办”的191个事项予以公布,请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汕尾市本级“一张身份证(电子证照)通办”事项清单(第一批)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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