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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坪山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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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修订版)》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中心制定了《坪山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8日止。 二、意见反馈 反馈意见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深圳市坪山区指挥中心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5-28398069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大楼106室 邮箱:zhangzhiquan@szpsq.gov.cn 特此公告。《坪山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坪山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说明.doc 坪山区指挥中心 2017年11月24日 (拟稿人:张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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