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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叶冠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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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府人字〔2023〕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批准: 叶冠强同志挂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时间3年; 黄楷然同志任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满); 曾春风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满); 孙榜生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满); 陈少宇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满); 陈楚练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满); 林旭文、卢辉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满); 林凯斌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满); 免去李梓伦同志挂任的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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