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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评估审计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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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根据《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安排方案》内容,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评估审计工作。 二、项目内容 1.协助本局相关业务处室走访各区,调研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完成情况; 2.完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的评估验收工作,总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经验; 3.对各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4. 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出具的报告应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被检查对象的财务运作情况;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项目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起1年; 2.本项目服务费用预算为1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项目验收结算时,将按中标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审计的总家数得出的总金额据实结算;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须对项目相关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泄密、不得利用项目数据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熟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流程,有承接评估审计项目的经验;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单(原件),附报价单明细清单; 4.相关经验材料;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投标文件须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整份文件加盖骑缝章,整套材料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标时间和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20年9月7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1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25832171。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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