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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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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2022〕30号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汕尾市人民政府2022年4月13日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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