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商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试行)》和《中山市商事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试行)》的通知(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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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商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试行)》和《中山市商事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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