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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公布三防责任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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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公布三防责任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强化各项防御工作责任落实,现将我单位三防责任人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公安局三防联络人名单.docx 深圳市公安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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