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陈培标同志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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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府人字〔202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批准: 陈培标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郑海涌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吴舜凯同志任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郑映锦同志任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肖辉生同志任揭阳市粤东新城管委会主任(兼); 王拥新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玉婉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揭阳市粤东新城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郑志军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黄文辉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杨振君同志任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主任; 林玉寿同志任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 方汝芬同志任揭阳市粤东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朱良辉同志任揭阳技师学院院长,试用期1年; 吴树斌同志任市榕江流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因机构更名,其揭阳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处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张林华、唐超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刘佑知同志的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楷然的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俊福同志的市外事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延焱同志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涌谋同志的揭阳技师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赖凯旋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林伟华的市储备粮食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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