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类项目询价公告(2021年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聘前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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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2021年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聘前培训班 二、项目概况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聘前培训班,使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初任仲裁员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提升办案能力。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持有深圳市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单位证书,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证书等; (二)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统筹、协调、组织培训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培训课程包括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实体法理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程序规定以及仲裁员职业道德等; (二)参加培训人员为市、区拟聘专职和兼职仲裁员,人数预计约125人(其中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参训人数为47人),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为准; (三)培训形式为5天集中脱产培训,并需设置闭卷测试环节,考试合格人员,可以申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证; (四)培训费用包括组织费用、师资费、老师食宿、学员食宿、资料、场地、同步录像直播、交通、服务管理费用等,有关费用严格按照《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并以实际参训人数据实结算。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5天,2021年5月底前组织开展。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内。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93310元(该费用仅为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需承担的费用,各区参训学员的住宿费及餐费,由派出单位自行负责),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3.响应材料一式叁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单;(2)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证书等身份证明材料;(3)培训实施初步方案;(4)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过的培训服务情况;(5)采购响应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 六、公告期限 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28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4月24日—2021年4月28日,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8:00。 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105,6099室。 联系人:孙女士,0755-88123505;廖先生,0755-8812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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