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LIU HAN JIU等2名外国人居留事由发生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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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居留事由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外国人予以公告。 LIU HAN JIU,男,国籍:美国,护照号码:548714705,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100229981,有效期至:2022年06月30日。该人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1年05月06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业务编号440300420210420545)。 HATASA YOSHIO,男,国籍:日本,护照号码:TZ1221189,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号码:09846183,有效期至:2023年04月21日。该人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21年03月27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07420210330138)。 请上述持证人于10日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者,其所持上述签证证件将被宣布作废。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2021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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