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给排水管线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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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给排水管线工程需办理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经核查,该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现对该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2.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环城南路5号坂田集团产业中心A栋‌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浩二路与坂李大道交汇处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徐工,公共项目科907室;联系电话:0755-28904158;并在信封上注明“给排水管线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给排水管线工程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位置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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