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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关于同意银川航空口岸对外国籍飞机开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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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银川航空口岸 对外国籍飞机开放的批复 国函〔2005〕2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开放银川河东机场航空口岸的请示》(宁政发〔2003〕1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银川航空口岸对外国籍飞机开放。 二、同意银川航空口岸设立海关、边检、检验检疫等查验机构。 三、有关航线、航路问题,由民航总局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银川航空口岸对外开放前,由海关总署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对外公布。 国务院 二〇〇五年四月一日 (本文有删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关于同意银川航空口岸对外国籍飞机开放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银川航空口岸对外国籍飞机开放的批复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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