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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以哈尔滨市名义申办2009年第二十四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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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以哈尔滨市名义 申办2009年第二十四届世界 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复函 国办函〔2004〕36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体育总局: 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以哈尔滨市名义申请举办2009年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请示》(教外际〔2004〕14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以哈尔滨市名义申办2009年第二十四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运动会申办全部经费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承担;运动会举办的主要经费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承担,中央财政将视情况对国际大体联官员、特邀贵宾的接待费给予一定补助。请有关方面抓紧向国际大体联申报。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以哈尔滨市名义申办2009年第二十四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以哈尔滨市名义申办2009年第二十四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复函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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