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29,790 · FONDS 120
←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6〕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李克强  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委 员:肖 捷  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 鹤  中央财办主任     王 毅  外交部部长     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 钢  科技部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耿惠昌  安全部部长     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     陈吉宁  环境保护部部长     杨传堂  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  水利部部长     高虎城  商务部部长     潘功胜  人民银行副行长     肖亚庆  国资委主任     王 军  税务总局局长     杨焕宁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尚福林  银监会主席     王冠中  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副参谋长     努尔·白克力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登录 注册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