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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省承办2019年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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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省承办 2019年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的函 国办函〔2015〕57号 体育总局、财政部:   你们《关于批准山西省作为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承办单位的请示》(体竞字〔2015〕6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山西省承办2019年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   二、筹备和举办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的经费主要由山西省人民政府自筹,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场馆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山西省人民政府自行负担。   三、请体育总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充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节俭高效原则,共同组织好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省承办2019年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西省承办2019年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的函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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