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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开辟海口至香港和湛江至香港航线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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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开辟 海口至香港和湛江至香港航线的批复 国函〔1985〕148号 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军、海军: 中国民用航空局一九八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关于开辟海口、湛江至香港直达包机航线的请示》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辟海口至香港和湛江至香港航线。 二、海口至香港航线为:海口机场西远台——下洋——SIKOU(北纬20°50.6′东经111°30.0′)——AIWD50/CH(北纬21°31.3′东经113°32.0′)——CHVOR台——香港机场。 三、湛江至香港航线为:湛江机场西北远台——SIKOU(北纬20°50.6′东经111°30.0′)——AIWD50/CH(北纬21°31.3′东经113°32.0′)——CHVOR台——香港机场。此航线待湛江机场联检机构建立后再启用。 国 务 院       中央军委       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开辟海口至香港和湛江至香港航线的批复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开辟海口至香港和湛江至香港航线的批复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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