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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对外开放大连周水子机场并开辟北京—大连—日本航线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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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对外开放 大连周水子机场并开辟北京— 大连—日本航线的批复 国函〔1985〕172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中国民用航空局并空军: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正式开放大连周水子机场的请示》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开辟北京—大连—日本航线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连周水子机场对外开放。 二、同意开辟北京—大连—日本的国际航线。北京至大连使用现行航线;大连至日本的航线为:大连周水子机场—N点(北纬38°36',东经122°00')—S点(北纬37°34',东经123°20')—AKARA(北纬31°30',东经123°30')—LAMEN(北纬31°36.6',东经124°00')—日本。周水子机场有关资料可以对外公布。 三、同意检查检验单位人员编制为一百五十人,所需办公、生活用房投资一百七十万八千元,其中由国家补助八十五万四千元,请大连市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大连市负责解决。开办费由地方解决。检查检验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由各主管部门解决。有关具体事项,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和劳动人事部另行通知。 四、口岸开放准备工作就绪后,由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再适时对外宣布开放。                                国 务 院                               中央军委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对外开放大连周水子机场并开辟北京—大连—日本航线的批复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对外开放大连周水子机场并开辟北京—大连—日本航线的批复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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