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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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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3〕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李克强  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委 员:肖 捷  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 鹤  中央财办主任     王 毅  外交部部长     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 钢  科技部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耿惠昌  安全部部长     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     周生贤  环境保护部部长     杨传堂  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  水利部部长     高虎城  商务部部长     刘士余  人民银行副行长     蒋洁敏  国资委主任     王 军  税务总局局长     杨栋梁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尚福林  银监会主席     王冠中  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吴新雄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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