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29,790 · FONDS 120
←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安鲛驹等十二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命令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 安鲛驹等十二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命令 国函〔1993〕79号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   安鲛驹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司令员;   免去左印生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司令员职务,回军队另行安排;   蒋金锵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政治委员,由少将军衔改授武警少将警衔;   免去吕寿延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副政治委员职务,离职休养,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功勋荣誉章;   吴双战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谋长,由少将军衔改授武警少将警衔;   免去金仁燮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谋长职务,回军队另行安排;   张钰钟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主任,由大校军衔改授武警大校警衔;   免去李之云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主任职务,回军队另行安排;   高文远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部长;   免去王国忠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部长职务;   冯延龄同志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政治委员;   免去于溪源同志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政治委员职务,离职休养,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功勋荣誉章。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一九九三年六月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安鲛驹等十二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命令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安鲛驹等十二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命令 登录 注册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