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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不成立北京市公安局武警内卫部队指挥小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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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不成立北京市 公安局武警内卫部队指挥小组的批复 国函〔1990〕80号 公安部: 你部一九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关于成立北京市公安局武警内卫部队指挥小组的请示》(公部〔1990〕7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武警北京市第二总队改属北京市公安局领导。 二、不成立北京市公安局武警内卫部队指挥小组,也不另外设立指挥部等,以减少层次,便于灵活指挥。 三、关于北京武警内卫部队调动和指挥使用的批准权限问题,由公安部和总参谋部研究制订条令,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审批。北京武警内卫部队平时执勤,按北京市武警部队现行使用办法执行。这支部队是机动力量,机动时的使用办法,按公安部、总参谋部制订的条令规定执行。                             国 务 院                                        中央军委                          一九九○年九月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不成立北京市公安局武警内卫部队指挥小组的批复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不成立北京市公安局武警内卫部队指挥小组的批复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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