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29,790 · FONDS 120
←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包装总公司事审批权问题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包装总公司 外事审批权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1988〕31号 物资部: 你部一九八八年六月一日《关于中国包装总公司自行审批出国团组的请示》(〔1988〕物办字38号)收悉。 国务院同意中国包装总公司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按有关规定自行审批总公司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包括赴港澳地区)及邀请外商来华事项。总公司负责人出访由你部审批,其中副部级以上人员出访,由你部按规定程序报批。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八年六月三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包装总公司事审批权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包装总公司事审批权问题的复函 登录 注册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