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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研究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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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成立国务院研究室的通知 国办发〔1988〕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研究室,作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 其职责任务是:起草国务院的重要文件;对重要方针、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执行“国务院发言人”制度,适时发布重要新闻;完成国务院交办事项。 国务院研究室设主任、副主任二至四人。袁木同志任国务院研究室主任,桂世镛同志兼任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研究室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研究室的通知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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