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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杜兰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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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 杜兰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函〔2001〕54号 公安部: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公安部消防局副总工程师杜兰萍武警专业技术上校警衔。                   国务院总理  朱镕基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杜兰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杜兰萍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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