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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毛汉斌、费跃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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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毛汉斌、
费跃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国函〔2000〕125号
公安部: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湖北省公安厅消防局政治委员毛汉斌、上海市公安局消防局政治委员费跃武警大校警衔。
国务院总理 朱镕基
中央军委主席 江泽民
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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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毛汉斌、费跃同志武警警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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