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30,428 · FONDS 120
←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三峡博物馆冠以“中国”字样问题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三峡博物馆 冠以“中国”字样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0〕7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文物局: 你们《关于在重庆建立中国三峡博物馆的请示》(渝府文〔2000〕6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重庆市人民政府拟建设的三峡博物馆名称可定为“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三峡博物馆冠以“中国”字样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三峡博物馆冠以“中国”字样问题的复函 登录 注册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