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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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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联电子〔2023〕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商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相关地方总站,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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