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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完善交通运输各专业标准体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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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完善交通运输各专业标准体系的通知 交办科技函〔2022〕689号 交通运输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计量技术委员会,部救助打捞局、部科学研究院、部水运科学研究院、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北海航海保障中心,部综合规划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海事局: 为落实《交通运输标准化2022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快构建交通运输高质量标准体系的任务要求,请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计量技术委员会(以下统称标委会)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各专业领域标准体系、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交通运输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构建高质量标准体系、完善计量技术规范体系的要求和各项任务,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部重点工作和行业发展需求,完善各标委会标准体系。 二、工作安排 (一)标准体系更新完善工作由部科技司统一组织。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及部有关业务司局对业务相关标委会的标准体系更新完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清单见附件1)。 (二)各标委会组织委员单位和专家开展本专业领域标准体系的更新。标准需求梳理要深入调研论证,充分征求有关业务指导司局、专家和相关方意见。标准体系需经全体委员投票。其中公路、水路两个计量委员会应在各自梳理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形成《公路水运专用仪器设备计量管理目录》。 (三)标准体系及计量管理目录的样例分别见附件2和附件3,有关格式规范要求见附件4。 (四)各标委会应于2022年6月17日前,将本专业领域标准体系报送部科技司。部科技司将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按程序报部审定印发。 联系人:付熙,电话:010-65292100,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科技司,邮编:100736,电子邮箱:fuxi@mot.gov.cn。 附件: 1.标委会业务指导司局清单.doc 2.标准体系样例 3.计量目录样例 4.格式规范要求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5月6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完善交通运输各专业标准体系的通知 交办科技函〔2022〕689号 交通运输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计量技术委员会,部救助打捞局、部科学研究院、部水运科学研究院、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北海航海保障中心,部综合规划司、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海事局: 为落实《交通运输标准化2022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快构建交通运输高质量标准体系的任务要求,请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计量技术委员会(以下统称标委会)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各专业领域标准体系、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交通运输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构建高质量标准体系、完善计量技术规范体系的要求和各项任务,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部重点工作和行业发展需求,完善各标委会标准体系。 二、工作安排 (一)标准体系更新完善工作由部科技司统一组织。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及部有关业务司局对业务相关标委会的标准体系更新完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清单见附件1)。 (二)各标委会组织委员单位和专家开展本专业领域标准体系的更新。标准需求梳理要深入调研论证,充分征求有关业务指导司局、专家和相关方意见。标准体系需经全体委员投票。其中公路、水路两个计量委员会应在各自梳理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形成《公路水运专用仪器设备计量管理目录》。 (三)标准体系及计量管理目录的样例分别见附件2和附件3,有关格式规范要求见附件4。 (四)各标委会应于2022年6月17日前,将本专业领域标准体系报送部科技司。部科技司将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按程序报部审定印发。 联系人:付熙,电话:010-65292100,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科技司,邮编:100736,电子邮箱:fuxi@mot.gov.cn。 附件: 1.标委会业务指导司局清单.doc 2.标准体系样例 3.计量目录样例 4.格式规范要求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2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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