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20,012 · FONDS 100
← Back to document 自然资源部关于委托开展地图审核工作的公告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自然资源部关于委托开展地图审核工作的公告 2022年第1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地图管理条例》《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决定委托开展地图审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将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广东、海南、四川、陕西等省级行政区域内申请人送审的以下地图委托北京、吉林、浙江、山东、广东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等测绘地理信息局按属地化原则实施地图审核: (一)全国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地图;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地图、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图以及台湾地区地图; (三)世界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国外的地图。 其中,导航电子地图等除外。 二、委托期限 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3月16日 自然资源部关于委托开展地图审核工作的公告 2022年第1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地图管理条例》《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决定委托开展地图审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将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广东、海南、四川、陕西等省级行政区域内申请人送审的以下地图委托北京、吉林、浙江、山东、广东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等测绘地理信息局按属地化原则实施地图审核: (一)全国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地图;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地图、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图以及台湾地区地图; (三)世界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国外的地图。 其中,导航电子地图等除外。 二、委托期限 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3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