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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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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94号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已经2021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2年1月1日
附件1: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
附件2:《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起草说明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94号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已经2021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2年1月1日
附件1: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
附件2:《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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