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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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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年第53号 根据《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和《铅蓄电池行业公告管理办法(2015年本)》要求,经专家核实、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11家铅蓄电池企业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5号、2016年第38号、2017年第20号、2017年第52号、2018年第53号)中予以撤销,特此公告。 附件:从公告中撤销的11家铅蓄电池企业名单(第二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从公告中撤销的11家铅蓄电池企业名单(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年第53号 根据《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和《铅蓄电池行业公告管理办法(2015年本)》要求,经专家核实、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11家铅蓄电池企业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5号、2016年第38号、2017年第20号、2017年第52号、2018年第53号)中予以撤销,特此公告。 附件:从公告中撤销的11家铅蓄电池企业名单(第二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从公告中撤销的11家铅蓄电池企业名单(第二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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