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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民航局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熔断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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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熔断措施的通知 民航发〔2020〕60号 各运输航空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现对《民航局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民航发〔2020〕27号)的第七条第三款国际客运航班“熔断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航空公司同一航线航班,入境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旅客人数达到5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2周;达到10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4周。“熔断”的航班量不得调整用于其他航线。“熔断”期结束后,航空公司方可恢复每周1班航班计划。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0年12月16日 民航局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熔断措施的通知 民航发〔2020〕60号 各运输航空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现对《民航局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民航发〔2020〕27号)的第七条第三款国际客运航班“熔断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航空公司同一航线航班,入境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旅客人数达到5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2周;达到10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4周。“熔断”的航班量不得调整用于其他航线。“熔断”期结束后,航空公司方可恢复每周1班航班计划。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0年12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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