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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协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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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转发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煤矿安监局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协作机制》的通知
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煤矿安监局:
现将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协作机制》(皖能源煤监函﹝2020﹞46号)转发给你们,供学习借鉴。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转发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煤矿安监局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协作机制》的通知
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煤矿安监局:
现将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协作机制》(皖能源煤监函﹝2020﹞46号)转发给你们,供学习借鉴。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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