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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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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四八号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提交的北京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等 7 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对上述标志的专有权,有效期 10 年。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等7件奥林匹克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月15日
附件:关于对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PDF)
关于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四八号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提交的北京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等 7 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对上述标志的专有权,有效期 10 年。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等7件奥林匹克标志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月15日
附件:关于对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志愿者标志实施保护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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