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19,998 · FONDS 100
← Back to document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 国卫医函〔202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成员: 现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7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暂命名事宜的通知 国卫医函〔202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成员: 现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2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