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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部分城市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抽查情况(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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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部分城市 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抽查情况(第二批)的通知 国卫办监督函〔2019〕6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 为强化社会监督,督促游泳场所经营者落实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我委决定于2019年暑期分两批公布游泳场所较多的北京、上海、杭州、宁波、厦门、青岛、广州、深圳、重庆、成都等城市游泳池水质卫生抽查情况,现公布第二批游泳池水质卫生抽查不合格场所名单。各地要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基础上,坚持社会共治,加强执法结果公示,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推进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措施,维护公共场所良好卫生环境。 附件:部分城市游泳池水质卫生抽查不合格场所名单(第二批)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8月22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部分城市 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抽查情况(第二批)的通知 国卫办监督函〔2019〕6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 为强化社会监督,督促游泳场所经营者落实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我委决定于2019年暑期分两批公布游泳场所较多的北京、上海、杭州、宁波、厦门、青岛、广州、深圳、重庆、成都等城市游泳池水质卫生抽查情况,现公布第二批游泳池水质卫生抽查不合格场所名单。各地要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基础上,坚持社会共治,加强执法结果公示,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推进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措施,维护公共场所良好卫生环境。 附件:部分城市游泳池水质卫生抽查不合格场所名单(第二批)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8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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