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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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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13号 《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5月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商务部部长 钟山 2019年5月25日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决定废止下列2件规章: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13号 《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5月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商务部部长 钟山 2019年5月25日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决定废止下列2件规章: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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