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3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13号
《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5月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商务部部长 钟山
2019年5月25日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决定废止下列2件规章: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13号
《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5月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商务部部长 钟山
2019年5月25日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决定废止下列2件规章: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