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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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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9〕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扶贫办: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公  安  部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 然 资 源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 业 农 村 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 家 医 保 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2月13日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9〕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扶贫办: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公  安  部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 然 资 源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 业 农 村 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 家 医 保 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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