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11,191 · FONDS 70
← Back to document 公安部关于废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2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52号 公安部关于废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的决定 经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决定废止2001年6月6日发布施行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9号令)。 本决定自2018年11月10日起生效。 部长 赵克志 2018年11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52号 公安部关于废止《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的决定 经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决定废止2001年6月6日发布施行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9号令)。 本决定自2018年11月10日起生效。 部长 赵克志 2018年1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