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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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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3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3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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