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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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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公告〔2018〕33 号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终止认证决定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中止认证决定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知书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过通知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认证通知书 1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规范改进通知书 12.海关信用管理法律文书签收单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公告〔2018〕33 号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终止认证决定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中止认证决定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知书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过通知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认证通知书 1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规范改进通知书 12.海关信用管理法律文书签收单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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