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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8年第15号)(注销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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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18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经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深圳麟初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由省级种苗管理机构将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予以收回。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
注销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18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林木种子经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深圳麟初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由省级种苗管理机构将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予以收回。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
注销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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