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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交通运输部关于停征中国籍非入级船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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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停征中国籍非入级船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第37号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部署要求,决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停止中国船级社对新申请的中国籍非入级船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的收费。停止收费后,中国船级社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号)等要求和有关单位的申请,开展中国籍非入级船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8年3月29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停征中国籍非入级船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第37号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部署要求,决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停止中国船级社对新申请的中国籍非入级船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的收费。停止收费后,中国船级社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号)等要求和有关单位的申请,开展中国籍非入级船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8年3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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