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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家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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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邮编:100830;电话:010-89061394;传真:010-8906132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印发并对外公布《国家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医保发〔2019〕72号),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局内各单位工作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等事宜。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我局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等政府信息237件,特别是坚持做到“政策文件类政府信息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在我局官方网站发布《国家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国家医保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指引。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1件已办结;另1件于2019年12月底收到,已按照规定时限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我局官方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便于公众查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25 25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5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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