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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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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邮编:100830;电话:010-89061394;传真:010-8906132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印发并对外公布《国家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医保发〔2019〕72号),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局内各单位工作职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等事宜。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我局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等政府信息237件,特别是坚持做到“政策文件类政府信息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在我局官方网站发布《国家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国家医保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指引。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1件已办结;另1件于2019年12月底收到,已按照规定时限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我局官方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便于公众查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25
25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5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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