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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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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公告如下: 一、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废止。相关政策废止后,符合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相关印花税优惠。 三、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失效。 四、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pdf 2.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pdf 3.失效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6月27日 该文件非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制定,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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