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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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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并经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1年6月16日 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 2021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带好队伍展现新气象、干好税务开拓新局面,确保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起步稳、开篇新、成效显,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十四五”规划纲要涉税涉费任务进展公开。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发展理念和重大举措,及时公开税务部门的贯彻落实措施以及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重点工作和实际成效。(各相关司局和各省税务局分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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