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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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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的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废止。” 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全行业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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