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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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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的规定:“四、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第三条中有关重新计算申报的规定停止执行。”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自 2016年05月29日起,废止第一条中“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
企业所得税,所有纳税人,全行业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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